业务描述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等,发放《发票统一领购簿》。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5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国税函[2009]12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综合征管软件V2.0文书工作流修订方案》川国税函〔2011〕4号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及份数
(一)需出示的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二)需报送的资料
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份)
2.发票专用章印模(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