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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发布时间:2017-03-02  来源:  [打印][关闭]
  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四、申请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公司章程;

  4、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 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 公司住所证明

  9、 财务人员身份证明

  10、 联络员身份证明

  11、 公章刻制表

  12、 国家工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