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实施意见》(阿府发〔2012〕15号)要求,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切实做好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特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审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据 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审批条件、材料、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二、实施主体及承办科室和人员
州人口计生委依法审批县级以下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实行行政审批负责制,州人口计生委主任颁玛德吉负总责,分管副主任庞林具体负责。明确州人口计生委职能科室规划统计科技药具科承办,科长黄咏梅具体经办。鉴于我委明确的两项行政审批实行一次审批每三年校验一次,我委将在州政务中心业务指导下,加强审批管理,继续实行部门一站式审批。
三、实施内容
根据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对计划生育系统内县级专业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技术服务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审批,按照行业统一规定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免费办理。
四、规范申报材料
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应具备以下申报材料: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机构设置审批书》;
2、计划生育机构用房产权或使用证明;
3、计划生育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 计划生育机构科室设置情况;
5、计划生育机构法定代表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职经历证明复印件;
6、设备清单;
7、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章制度;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正件和复印件;
3、县级以上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5、 组织理论和技能考试成绩;
五、规范审批程序: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实行同时、同时限由州人口计生委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统一要求专门通知办理审批事项。基本程序如下: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由申请单位向审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发证单位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3、对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发证部门组织3—9名专家和管理人员实地考察、核实,对执业人员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进行抽样考核,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4、发证部门根据评审结果、服务需求等情况作出是否准予执业及批准项目的决定,对准予执业的单位进行注册登记,颁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载明获准开展的项目。对不准予执业的,通知申请单位。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填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明确申请项目;
2、审核必备的材料;县级以上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3、州人口计生委组织理论和技能考试;
4、申请的服务项目,发证部门根据评审结果作出是否批准项目的决定,对准予执业的个人进行注册登记,颁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载明获准服务的项目。对不准予执业的,通知申请的个人。
六、办结及校验
发证部门在收到申请单位和个人提交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的校验期为三年。发证部门每三年进行一次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技术服务人员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校验手续。发证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收到全部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校验。
附件:
1、《州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
2、《州级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人员信息表》;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表》;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