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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5-05-22  来源:  [打印][关闭]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事指南 

  一、服务内容:受理州本级参保单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和转出。

  二、需提供资料: 

  (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

  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人员个人账户明细表》;

  3、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

  4、单位需出具与职工本人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或职工工作调动手续;

  2、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