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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5-05-22  来源:  [打印][关闭]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一、参保登记: 

  1、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编制部门成立批文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2份;

  二、变更登记: 

  1、工商变更登记表、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

  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

  三、注销登记: 

  1、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有关文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成建制转出的,还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转出及转入地同意接收的证明;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2份。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补证: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验证表》一式2份;

  5、《社会保险登记证》遗失的,申请补办时,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

  五、单位职工参保和中(终)止参保 

  1、新增参保人员提供建立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

  2、单位中(终)止参保人员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